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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剧《狱卒平冤》改编考(本《九人头》·罗慕磊武纵两稿·一九八五年十项奖·唱词待补)

楚剧 2026-10-30 0
  剧  情

  《狱卒平冤》是楚剧在八十年代最出挑的一本新戏。它的底子是一出很旧、很烂、早已辍演的老戏,叫《九人头》,又名《武昌奇案》。

  旧本的故事是这样的:药店郎中张大洪看上了民女王玉环,起了歹意,冒秀才杨春龙的名,深夜入户,杀死了王玉环的兄嫂。杨春龙因此蒙了不白之冤。江夏县令糊涂,草菅人命;狱卒阴险,趁机作恶;一桩案子滚下去,前前后后酿成九条人命。末了巡按大人出马,查清案情,捕获真凶,平反冤狱。

  这是一出情节离奇、美化封建官吏、丑化下层人民的戏。它在旧日的舞台上唱过一阵,后来就没人演了。

  一九八一年,湖北省文化局、省剧协等单位联合组成「楚剧传统剧目整理、改编小组」,从旧戏堆里把它翻出来,交给罗慕磊执笔。初稿叫《黄鹤楼传奇》,当年就上演了;第二年易名《狱卒升堂》;一九八三年再改一道,才定名《狱卒平冤》。定稿由武纵执笔,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发表在《剧本》月刊上。前后磨了五年,改了十余稿。

  改本保留了旧本的主要案情:命案还是那桩命案,冤枉还是那个冤枉,真凶还是那个真凶。但它把一个关键的东西掉了个个儿——

  旧本的主旨是「巡抚平冤」:老百姓受了冤,靠青天大老爷出头。改本的主旨是「狱卒平冤」:老百姓受了冤,靠一个同样在底层、同样被人踩的狱卒出头。

  这一掉个儿,整本戏就翻过来了。

  改本里,武昌府尹赵大人敕封「江南明鉴」,在接官厅受理这桩杀人命案。他见苦主王玉环有难言之隐,便断定是情人作案。果然,王玉环供出凶手是她的情人、书生杨春龙。江夏县令承办此案时,明明发觉被告蒙冤,却竭力维持原判——不是糊涂,是要顾全恩师赵大人的体面。

  捕快吴明,因为了解案情,说了几句实话,被重责四十大板,贬为狱卒。

  这里的戏写得极细。吴明原本是县衙的捕快,对官场里那些不平事早已司空见惯,本不想多管。可是那个受尽皮肉之苦的无辜者,悲愤之中冲他喊了一句:「你们公门之中,难道就无有一个讲良心的人么!」吴明的心才被戳了一下。他斗胆讲了几句实言——换来的是四十板子和一身狱卒的衣裳。这一场,写的是他「想说不敢说」的那点畏惧。

  贬为狱卒之后,吴明遇上了禁婆靳氏。这个女狱卒有胆有识,激励他,支持他,帮他拿主意。他设计获得了破案线索,明察暗访,几经挫折。到第三场「质对」,他心里的那股劲儿是「想做又不愿做」——做,是拿命去搏;不做,良心上过不去。

  最后他私访真凶,越衙上告,一步步被逼上梁山。他用的不是律条,是官场的裂缝:湖广巡抚与武昌府尹本就不睦,他就借这两股劲互相一顶,把曲意逢迎的县令和匿案瞒冤的府尹一同扳倒,真凶归案,冤狱得平。

  可戏没有在这里收。吴明自己也因此获罪——「以下犯上,私行办案」,披枷带铐,解押进京。

  这个收梢是全剧最狠的一笔。它不给一个大团圆:冤是平了,平冤的人也完了。旧戏里「青天老爷」出场必带的那份圆满,在这里被拿掉了。

  场  次

  全本场次未见完整著录。今可确知者有三处:一、接官厅受理命案,府尹断案,王玉环供出杨春龙;二、公堂之上吴明直言被责四十,贬为狱卒;三、第三场「质对」,吴明私访真凶后越衙上告,借巡抚与府尹之争扳倒二人。

  其后的「获罪解京」当为末场。各场的完整名目与起讫,须以武汉市楚剧团(今武汉楚剧院)的演出本为准。此处只记可确知者,不拟全目。

  人 物 表

  吴  明 须 生(一作老生。原为县衙捕快,因直言被贬为狱卒。全剧主角)
  靳  氏 正 旦(一作青衣。女狱卒,一作禁婆。激励并支持吴明者)
  赵 锦 堂 净(一作副净。武昌府尹,敕封「江南明鉴」,沽名钓誉者)
  江  帆 丑(一作副净。江夏县令,明知有冤而维持原判者)
  杨 春 龙 小 生(书生,被诬为凶手者)
  王 玉 环 正 旦(苦主,被迫供出情人者)
  杨  威 末(一作须生。湖广巡抚,与府尹不睦,为吴明所借之力)
  真  凶 丑(一说药店郎中张大洪,一说黄四方,各本名姓不一)
  班  头 杂
  衙  役 杂
  禁  子 杂
  刀 斧 手 杂

  改  编  之  法

  这本戏在戏曲界被反复提起,不是因为它得了多少奖,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「怎么改旧戏」的样板。

  头一条,它没有把旧本推倒重来。案情、人物、关目大体留着,只在主脑上动一刀。旧本是「清官平冤」,改本是「狱卒平冤」;一刀下去,歌颂的和批判的就换了位置。旧本里被美化的府尹、县令,成了草菅人命、尔虞我诈的反面;旧本里被丑化的下层人物——狱卒、禁婆、店家、班头——成了一群有良心、敢担当的人。

  第二条,它没有把戏写成一般的公案戏。旧本最抓人的是那些离奇情节,改编者偏偏不着眼于此。他们说得很明白:不能被原剧本那些曲折离奇的情节转移视线,也不能驾轻就熟地写成一般化的公案戏。于是这本戏的重心从「案怎么破」挪到了「人怎么变」。

  第三条,写人不用完人笔法。吴明不是一个天生的英雄:他起初怕事,继而不忍,再而犹疑,最后才铤而走险。这个「怕—不忍—犹疑—豁出去」的四段,是这本戏最扎实的地方。旧戏里的义士往往一开场就义无反顾,这本戏里的吴明,是被一句质问、四十板子、一个女狱卒、一桩又一桩的事,一步一步推上去的。

  京华的十项奖

 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,武汉市楚剧团《狱卒平冤》剧组赴京,参加全国戏曲观摩演出。

  据《一九八六年武汉年鉴》所记,这一次共得十项奖。一等奖七项:大戏演出一等奖;大戏剧本一等奖,武纵执笔;大戏导演一等奖,刘明保;舞美设计一等奖,郑启中、孙厚明;主演一等奖,于盛乐;配演一等奖,张光明、贾振南。二等奖两项:配演二等奖,涂崇华;大戏音乐设计二等奖,周淑莲、胡鑫。另有专项奖一项:大戏服装设计奖,彭智敏。

  这是那次观摩演出中获奖总数最多、金奖数也最多的剧目。主演于盛乐并获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三届《戏剧报》梅花奖。该剧另获全国优秀剧本奖。

  赴京之前,这本戏已经演了一百多场。它不是急就章,是磨了五年、经了观众考验的东西。

  首都戏剧界给了一句评语:「《狱卒平冤》是八十年代整理改编传统剧目的一部杰出作品。」《人民日报》海外版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文汇报》、《戏剧电影报》等十六家全国性大报,共发表报道、照片、评论五十余篇。

  移  植  与  传  承

  这本戏后来被十几个剧种移植,几乎铺满了当时全国的戏曲舞台。可确知者有长沙花鼓戏一本(人物作勒氏、荣升知府、知县一意孤断),评剧一本(李明明、杨北星改编,黑龙江省评剧院一九八六年演出,人物作赵锦堂、江帆、黄四方、杨威)。

  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:这本戏传开之后,剧种的名字反倒常常被丢掉,人们只说「武汉的《狱卒平冤》」。一出戏替一座城市挣了名声,这在当代戏曲里不多见。

  楚剧的唱腔,这本戏用的是悲迓腔一路。悲迓腔是楚剧迓腔里的苦调,腔往下走,尾音带叹,最宜唱蒙冤、诉苦、诀别。这本戏里吴明与蒙冤者狱中话别一段,正是悲迓腔见长的地方。

  这本戏的演员,传了几代。于盛乐、张光明是第一代;二〇〇九年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的演出上,肖慧芳、朱世慧、杨俊、张辉等登台;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,青春版在武汉剧院演出,张雷、杨琦主演,为第九届武汉「戏码头」中华戏曲艺术节「特有戏」竞演剧目;二〇二三年参加第六届湖北剧院新春戏曲演出季;二〇二五年四月由夏青玲、余维刚等主演,在武汉多次上演,同年入选「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」。余维刚以三十三岁之龄获中国戏剧梅花奖,成名之作正是此剧。

  须 先 辨 者

  其一,这本戏的编剧署名有两说,不是矛盾。改编始于一九八一年楚剧传统剧目整理改编小组,罗慕磊执笔,初稿名《黄鹤楼传奇》;其后屡改,一九八三年定名《狱卒平冤》,定稿由武纵执笔。故有记「罗慕磊执笔」者,有记「武纵执笔」者,所指是两稿,不是两人争一个名分。

  其二,真凶的姓名,各本不一。旧本《九人头》作药店郎中张大洪;通行演出本作黄四方。这是改编时改的,不是记错。

  其三,此剧与旧本《九人头》不能互校。旧本九条人命、巡按平冤、清官受颂;改本一条主线、狱卒平冤、清官受贬。两本的主旨正相反,取本时务必问清是哪一本。

  其四,网络所传《狱卒平冤》「经典唱词」如「狱中相对泪暗流,千言万语难开口。你本是蒙冤受屈遭陷害,我身为狱卒难相救……」云云,句格齐整,语意浅露,与楚剧悲迓腔的长短句、衬字、拖腔全不相合,亦不见于《剧本》月刊所载本,判为后人拟作,不采。

  (唱词待补:楚剧《狱卒平冤》定稿本载《剧本》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号,武纵执笔;此本为内部演出本与期刊本,未见单行排印,网络亦无全文。网络所传唱词系拟作,不可据录。故本剧唱词全部留空待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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